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2024年1月18日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海兵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大会日程,截止到1月17日上午11时30分,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件,为李尤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提请由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推进落实《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实施监督的议案”。
依照《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法制委员会会同相关专工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
打造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是市委交付宝山的战略使命,也是宝山实现转型发展的内在需要。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聚焦宝山发展定位,擘画发展蓝图,制定了《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工作正在推进落实中。李尤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提请由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推进落实《关于建设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的实施意见》实施监督的议案”,契合本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变革方向,符合市委市政府对宝山转型发展的系统部署和“一地两区”的发展定位,顺应人民群众对能级更高、品质更好、核心竞争力更强的未来宝山的期待,对宝山加快建设成为产城融合发展、新兴产业集聚、生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转型样本,凝心聚力把发展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具有积极意义。议案案由比较清楚,案据比较合理,方案比较具体,属于人大监督工作职责范围,建议主席团将此议案交由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