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请辞及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接受孟庆源、王鼐因工作调动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接受苏继文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施永明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朱凯凯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一峰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英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饶宇循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海雁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娇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董昆及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鲍韵文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顾旭辉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遇霖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卫东的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义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瑛的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春堡的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春红的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吴广超为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季云超为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赵明玉的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娇的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强为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孙晋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文原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一欣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吴广超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黄忠的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王建平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