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
接受陈汇青辞去宝山区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王伟杰为宝山区副区长。
任命:
祁昕为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友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唐佩英的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夏华为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沈斌的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韩亮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力的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