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下午,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任命:
刘德安为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陆曙东为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春娟的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孙 晋的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陆曙东的宝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孙 晋为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胡 广为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须庆峰为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 亮为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沈轶群为宝山区数据局局长;
张 坚为宝山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刘新宇为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张仲麟为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
胡 广的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须庆峰的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未劼的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雅萍的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阳 晖的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原宝山区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
马 培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白 楠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益奇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大场人民法庭副庭长;
苏东东为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马 培的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 莎的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