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2月23日举行第1次会议,决定:
任命黄雁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海宾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詹军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苏卫东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白洋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霞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春娟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春堡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唐佩英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唐春红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姚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海兵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