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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 2021-05-28 来源: 作者:
 
  2021年5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须华威,区人大财经(农业与农村)委,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侨民宗工委、办公室负责同志,20余位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

  

  李萍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配合好全国人大、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推动本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现本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开局。二是要进一步依法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对照《固废法》条文,推动区、镇两级政府和有关方面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严惩重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使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出来。三是要精心组织好执法检查,坚持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与垃圾分类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相结合,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须华威就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此次执法检查要坚持依法监督和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开展检查,找准堵点难点,依法督促推动解决影响法律实施的瓶颈难题。城建环保工委要组织好执法检查活动,发挥好市、区、镇人大代表的作用,梳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工作。

  

 

  执法检查组重点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处置等内容,实地察看了上海宝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原固废堆场等单位贯彻法律情况,现场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局、建管委、农业农村委、宝山工业园区、宝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关于《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固废处置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本区《固废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做了详细了解。

  

  座谈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建管委、农业农村委、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汇报了《固废法》贯彻实施相关工作情况。代表们对宝山区、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危废集中处置、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

  

  区生态环境局、建管委、农业农村委、宝山工业园区、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区人大办 李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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