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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决定杨永勤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日期: 2021-01-11 来源: 作者:
 

  

  2021年1月11日下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冰、王丽燕、须华威、贡凤梅、蔡永平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陈云彬,区法院院长王国新,区监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董学华同志辞去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经投票表决任命杨永勤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决定杨永勤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通过了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文件个别调整事项。

  区人大有关专工委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办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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