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区人大内司委组织召开我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区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规划资源局等11个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作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随后进行交流讨论,区生态环境局、规划资源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就本单位配合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强化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发言,并就区检察院加强对行政部门的指导,检察建议的制发与落实,形成公益诉讼合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被法律确立。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领域可以概括为“4+1+X”,“4”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1”是英烈名誉、尊严保护,“X”是其他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
(区人大办 董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