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次会议决定,设立上海市宝山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选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李 萍(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副主任:徐 静(女)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王丽燕(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
书记,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建 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书记
牛长海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计国忠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申向军 区委办公室主任
叶 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发林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孙 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 岚(女)区财政局局长
杨遇霖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肖 寒 团区委副书记
沈 杰 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沈海敏 区司法局局长
张 杰 区国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海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主任
陆 平(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陆洪兴 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区集资委主任
陈 健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邵 琦(女)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房长缨(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顾 瑾(女)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
黄传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龚思怡(女)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董 果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赖拥军 区总工会副主席
蔡 瑾(女)区妇联副主席
管 明 区人武部部长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丽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遇霖、牛长海、陈健、张海宾、孙晋、邵琦、黄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区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