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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高虹军等同志职务(2021年11月24日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 |
日期: 2021-11-2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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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审议决定:
任命高虹军为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胡广为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姜玮枫为宝山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张未劼为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任命董义为宝山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哲为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丁炯炯的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众伟的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辛的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未劼的宝山区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邵琦的宝山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顾瑾的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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