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副局长汤卫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山区2017年区本级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张晓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山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宝山区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关于宝山区2017年区本级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宝山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宝山区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