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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日期: 2019-04-23 来源: 作者:
 

(2019年2月27日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谱写宝山改革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认真贯彻《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推进短板问题解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部分重点问题,组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情况、关于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询问。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代表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本区中心城单元总体规划、淞宝单元总体规划、罗店新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法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法院房地产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听取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关于产业高质量发展、交通排堵保畅、“五心养老”服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老镇旧区改造、邮轮全产业链推进等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及代表集中视察 

  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重点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本区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紧扣关键性条款和工作短板确定检查重点,提高执法检查报告建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上年度关于《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围绕司法为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项目、乡村振兴及垃圾分类等专题分别开展集中视察,为人代会和常委会扩大会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打好基础。

  (三)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力度 

  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18年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家园”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财经委员会关于2020年区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深化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全面落实。

  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市人大工作要求,推进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发,以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为模板,加强协调,完成本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实现数据联通并试运行,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奠定技术支撑和保障,促进区政府及各预算单位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

  (四)开展专题调研 

  坚持问题导向,区人大有关专工委受常委会委托或根据常委会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教育统筹及学前教育、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产业结构调整、“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建设、城市管理精细化、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等专题调研项目,专题调研成果视情报主任会议或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积极推进调研发现问题得到解决。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区政府、镇人大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参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操作规程》,积极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定新机制

  深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实践,按照宝委(2018)176号文《关于本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监督工作的开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机构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相关报告;依法审查批准区本级决算、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及主任会议新通过的《人事任免工作规程》,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人事工委会议的审议、审查机制,切实完成好机构改革相关任免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新修改的《上海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落实和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一)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常委会领导定期走访代表机制,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工委调研,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安排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活动,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联系群众的阵地建设,指导和支持街镇人大实现代表之家(站)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提高代表进社区的组织水平和活动质量,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工作,推进代表提出意见的转化落实。

  (二)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优化议案办理形式,将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落实,对上年度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加强跟踪,提高代表议案办理实效。继续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按照《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专(工)委分工督办、代表工委协调督办的分层督办机制,将代表反映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吸纳到常委会及专工委的日常监督工作中,推进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落实。

  (三)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举办区人大代表集中履职学习班,吸纳代表参与专工委开展的专业培训,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提高常委会和专工委履职水平。加强对代表组活动的服务和指导,指导各代表组精心组织专题调研,推进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加强对代表履职,以及常委会推动解决难点问题有关过程和结果的报道,让代表和社会公众更加走近人大、更好了解人大制度,支持人大工作。加强对街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完善各专工委与街镇人大的工作联动,推进街镇人大联络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市人大宝山代表组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履职工作的相关服务保障,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视察等工作,增进市人大代表对宝山区情的了解。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努力把区人大建设成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提高组成人员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突出主题、突出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巩固大调研成果。

  (二)加强理论和实践探索 

  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人大工作途径,完善审议全流程工作,坚持精选议题、深入调研、充分审议、跟踪落实,探索构建覆盖监督全程的闭环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常委会2018年新修订制定的《宝山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宝山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和街道人大工委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宣传工作,围绕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通过人大公众网、微信号、《人大直通车》等多种载体,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人大履职成果和经验,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独特优势。

  (三)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构建“四责协同”责任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加强专工委建设,根据区委机构改革部署,及时完成专工委的设置调整工作,修订工作职责,提升专工委的专业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把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与做好履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紧充实机关的工作力量,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关心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建设学习型、担当型、和谐型的人大机关。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宝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大力发扬“只争朝夕、敢为人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团结凝聚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现代化滨江新城区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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